第一頁
返回
繼續
最後一頁
概覽
圖形
詐欺、恐嚇
網路詐欺:刑法339條普通詐欺罪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網路恐嚇:刑法305條恐嚇罪
以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之事,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